阳台栏板算护栏吗?
1、栏杆高度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7号文,第3.7.9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其阳台必须设置防坠落设施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一级抗震设防地震区重点防护地区的建筑; 多高层建筑的高层及塔式住宅的阳台; 二三级抗震设防地震区及中小城市的各类建筑的阳台。 上述规定中二级抗震设防地区重点保护类建筑的阳台护栏(栏板)高度不应小于1050mm,普通类建筑的阳台护栏(栏板)高度不宜低于900mm。
2、栏板厚度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 5.3.10 砌体结构中,作为维护结构的墙宜均匀设缝,且不得留有单块长度大于2m的无缝砌块; 框架结构、框剪结构、筒体结构中的非承重墙体可采用轻质砌块,但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其表面应合理设置竖向缝隙。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9.3.5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的支承梁,其最大跨度不宜超过6米,当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时,其允许结构截面尺寸可以适当放宽。
3、栏板间距 《城市绿化与园林工程设计》CECS235:2009 6.5.8 低层、多层居住建筑外墙上设置的透空栏杆应优先选用金属材料,金属管材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o.025mm,塑料管的壁厚不应小于o.020mm。 低层、多层公共建筑外墙上设置的透空栏杆应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等材料制作,栏杆间的净空宽度不应大于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