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怎么赠送?

朴静慧朴静慧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开发商送的,其实就是送了个入户花园而已.... 很多楼盘在推广的时候都说有阳台是“赠送的” 实际上呢?就是入户花园没有封起来,然后给你个钥匙自己管理 本质上和公共走廊的入户花园一样,都是公共区域,只是你拥有使用权(当然,这个使用面积是不算建筑面积的) 而真正的阳台,都是要计入建筑面积的。 所以啊,这种所谓的“赠送”其实也没啥卵用 因为开发商不会把核心价值的东西送给你....比如阳台,是必须封起来的,否则下雨会渗水到客厅去 而且封起来的造价很高哦~ 至于为什么开发商要把入户花园给你呢?因为不给你,你就不会买这个户型了嘛..... 这个东西吧,说难听点叫虚头巴脑,实际没毛用!

那什么才叫真正的“阳台”呢?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 阳台就是凸出去的那个东西 对住宅而言,阳台是突出墙面的围护构件,且其底板与外墙面为同一建筑主体结构 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中是这样定义的: 对于非封闭的阳台来说,由于其底部是与建筑外墙等高的,所以按照上面的规定应该是计一半的建筑面积。但是现实中呢?大多数项目的非封闭阳台都不算建筑面积,这是为啥? 因为现实中的项目为了降低成本,多数情况都会采用填充墙作为阳台的底板 所以严格来讲上面第2条就达不到标准了啊~~ 根据建宅规字〔2013〕4号文第五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设计不利用时,应按其结构底板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当设计利用时为室内架空层、长廊时,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而对于封闭式的阳台来说,虽然也有围护结构、底板也是同墙体同一结构,但是由于其完全封闭,不满足第2条的要求,因此需要全部计入建筑面积 另外根据建宅规字〔2013]4号文件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建筑物底层外作开放式停车棚、机械式停车场,不计算建筑面积;一层做车库的车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160mm并设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建筑面积”

诸葛宗诸葛宗优质答主

这事情发生在深圳,我有个客户在2013年买了这个房子,当时买的时候觉得房间很宽敞,所以把一个卧室赠送给邻居作为花园了,不过现在想重新装修下房子,想把送出去的这个房间收回来重新使用,但是已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归还,请高人指点怎么办啊!谢谢您了

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时发生效力。 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并交付标的物即视为合同生效,如果因违约产生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但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法院判决被告不返还财产的话,那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前提是你必须证明你的确向被告支付了5万元的款项(汇款凭证或取款记录)、且该笔款项确实是用于支付案涉房屋的款项,并且你确实没有收回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否则,你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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