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房顶建别墅?
这房子,不地道 作为一个在川渝两地都有项目,且都负责过结构设计的工程师,我们遇到过类似情况——甲方钱不够了,让设计方帮忙去贷款,我们设计费不用给了,但是设计师要去银行贷款,甲方承诺会按时还款(一般1年),利息我们设计师承担! 这房子,太欺负人了 北京这地方,本来房价就高,你这加盖一层,你这是要把北京房价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啊! 而且,还是占公共绿地、侵占城市公共空间,有没有占用消防通道? 这种加建筑物的行为,应该要先规划后建设,你这是先斩后奏啊! 如果这个房子,是你自家的地,你私自做了主,那没什么说的,自行承担责任,自食其果就好啦。 但是现在问题是,这块地在政府手里,你是通过“合法”程序申请下来的,那你就应该在合法范围内行事,现在的行为已经明显超出范围了。 再者说了,就算你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但是你的行为影响到了其他邻居的采光等权益,依照《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你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话说回来,如果真是像你说的一分钱没少你的,那你为什么要撒谎呢? 是不是因为没钱交设计费? 你这样搞,会让真正做设计的工程师情何以堪呀,以后怎么在行业内立足? 毕竟,我们都是靠手艺吃饭,而你却是拿别人的设计去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