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阳台怎么赔偿?
1.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规定,在征地批后实施过程中,应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和房屋拆迁公告,告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办理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查拟征用土地的权属情况,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履行支付义务;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设立临时接待地点,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接受村民监督。
2. 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以,您可以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安置补偿。
3. 对于阳台的补偿标准,我们建议您可以参考当地征地拆迁部门公布的实际情况。因为每个地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都不一样。如果对于您的房子现在评估出来的价值或补偿费用低于您在建房时的直接成本,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