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阳台吗?
关于公共部分,一般情况有如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购买车位、车库的,应当先购买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其他部分应由建设单位另行销售。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会同业主、业主大会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有关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的意愿,制定物业服务方案,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阳台属于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如果开发商将阳台作为建筑面积出售给业主则由业主自行管理也可以交给物业公司管理。 关于阳台,目前有以下几种说法: 1.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而国家对阳台的计价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各地对阳台是否应计面积做法不一:有的把阳台计入建筑面积,有的按一半或全部不予计算建筑面积等等,而且各地的做法也不尽一致。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第3.0.27条及6.1.8条的规定,封闭式阳台应该算全面积,敞开式阳台应该算半面积,即1/2面积。
2.阳台是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的地方。根据国家标准《房屋测绘规程》中规定,对于封闭的阳台,应当按照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对开放式的阳台,如果外墙有保温层且保温层做在外墙面上时,也应该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数;若外墙没有保温层的,则应按其外墙维护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依据《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中对阳台的定义应为:由底板的投影线和顶盖的外缘线所围成的具有排水设施的突出建筑物局部叫做阳台。 根据上述定义可知,封闭式阳台就是你在室内可以完全看到外面风景的那种阳台,此类阳台应当计算全面积,但超过2.2米的部位应当单独计算面积;开放式阳台指的是你在室内打开阳台门窗也无法看见外面的那种阳台,此种阳台的计算规则为:在阳台上搭建的建筑物(如洗衣间、花台)应当计算建筑面积,阳台本身不计算建筑面积。 4.根据国家规定,阳台是应当计算的面积,具体计算方法是以基础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封闭式阳台就是封闭式的飘窗,它的面积是完全应该计算到套内面积当中的。 5.阳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封闭阳台,它属于整个房屋的总面积;另一种是未封闭阳台,也就是只有栏杆的阳台,未封闭阳台一半的面积算整体房价,另一半的面积不算进总房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