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怎么表示?
这个题目有点旧了,但是看到有人还再问,所以还是简单答一下(虽然只是复制粘贴的) 最早的设计规范《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104-2001中,并没有关于阳台的描述,只是对于室外楼梯、雨篷等有零星叙述——其实这些也可以归为阳台一类吧……在《建筑构造通用图选编·住宅建筑与公用建筑》一书中引用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现改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表述。
其中第3.6.10条是这样说的“高层住宅、多层公共建筑外墙上设置的阳台、落台,其结构构件应与建筑物主体结构的耐火极限保持一致” ——这基本上把“阳台”定义为外墙上的敞口平面,至于能不能放东西什么的就不管了;而“落台”则是指开向空地的窗间墙和没有窗台的窗外墙,一般有封闭或半封闭的栏杆扶手,且与窗户相邻。
后来颁布的新版设计规范增加了不少内容,比如《建筑工程设计信息分类和数据编码标准》JGJ/T139-2001,以及《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2003年版)等,都对室内空间和外部空间的连接部位进行了划分,对常见的门窗、阳台等细部做法做了规定。 在最新版的国家标准《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104-2010里,阳台仍然没有专门的章节,只是在总说明部分用了一小段来交代如何标注: “当建筑物的局部范围需要强调时,可单独绘制并注以标题项及编号(见本标准第8章)。” 也就是说,现在国标只规定了单独绘制详图的场合,但没有说什么情况下是“局部范围”,也没有解释“标题项及编号”的具体写法……因此目前的情况就是大家在实际绘图过程中怎么方便怎么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