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阳台算建筑面积吗?
1.关于阳台的认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得很清楚,封闭阳台均应当计收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要区分情况计收建筑面积。对于与房间相通的阳台,若房间层高小于阳台,则此阳台应纳入房屋建筑面积中计收。
2.关于入户花园的认定(即非封闭式阳台),目前各地的做法很不统一: 有的认为应该计收建筑面积,因为其与房间相通,且层高≥2.2米;也有认为不应计入建筑面积,理由是开发商已将其作为赠送面积赠送给业主了,而且国家并无这方面的硬性规定。我个人觉得前者比较合理些吧! 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只规定了如何计收封闭阳台和与之相对应的“未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却并未涉及这种与房间相通的非封闭式阳台或称“入户花园”的面积问题——所以各地做法不一也就不足为奇了……
3.至于阁楼面积的认定,要看其是否计入了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之中以及有无合法产权证明。如果已经计入了销售价格,且开发商也具有合法产权证明的,那么其就应当依法计收建筑面积;如果没有计入销售价格,也未取得合法的产权证明的,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应予计算建筑面积的。但在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房产管理文件中对此又有不同的规定——这还是要看当地具体文件怎么规定的了。
4.室外楼梯应按自然层的外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单 位计算。
5.屋顶平台(天台)按斜面结构外边线面积计算。
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7.走廊、过道按建筑物间水平投影长度的一半计算;
8.楼梯底仓不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棚和地下室出入口的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
最后说明一点的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建筑面积,只要是在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及房屋产权证中有明确记载的,都是依法应当予以认可并计收相关税费的。反之,没有报建和产权登记的部分,即使开发商承诺了也无用,政府有关部门也是不会承认其有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