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漏水找物业还是找楼上?
先看看是水管还是防水层,如果是水管,就是楼上的责任了,可以找他们来检修;如果是防水层,那就要找到漏水的点,才能判断是谁的责任(可能是开发商施工质量有问题)。 一般来说都是找楼上的。 如果楼上不配合怎么办?如果因为漏水导致自己损失该谁赔偿呢?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也就是说,你作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你对房屋享有排他使用权以及排除妨害权利,也就是可以主张停止侵害和恢复原状的权利。 但是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起诉的是楼上邻居,一般法院认为只是相邻权纠纷,只支持停止侵害和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但是如果楼上的业主不同意修复或者一直拖延不处理,那你就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专业的人来进行操作,免得惹一身骚。
不过对于题主的情况来说,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防水没做好造成的。 首先看开发商说的五年质保期,这是针对防水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地下室及外墙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所以这应该是开发商负责维修。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是不管什么问题都推给物业,然后让你去找楼上。 所以我觉得最好就是大家联合起来一起找开发商。 其次就是如果是楼上原因造成的话,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