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个别墅最贵?
2019年3月份,成都某法院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申请执行人485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成都市新津区拥有价值约560万元的房产,因系轮候查封,故暂时无法处置,待首次查封案件处置后,本案可以参与分配。 经过不懈努力,今年初,该套房产迎来首轮拍卖,因为起拍价较低(评估价下降20%+保证金),所以吸引了超过1700人次围观,40余人设置提醒,最终这套房子以510万元被拍得,扣除相关费用后,该案案款到位约495万元。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套房产的交易过程中,出现了离奇的一幕——在第一次拍卖流拍以后,有人提供资金协助竞拍,并提出了接受拍卖财产抵偿债务的意向。
经查明,提供资金的第三方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多笔借贷关系且数额较大,目前仍在陆续通过诉讼方式追索,而提供资金者提出的以房抵债的价款远低于市场价格。
基于此,法院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并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清偿义务,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如逾期不履行,则依法通过司法程序处理所涉房产,并用拍卖、变卖所得偿还所欠款项和费用。 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认为,继续执行涉案房屋有利于实现债权,遂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第三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裁定如下: 第三人在裁定书确定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