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算不算悬挑板?
严格来说,阳台不属于悬挑板。 建筑中的“悬挑构件”一般指在外力作用下,底部被拉伸、离开建筑主体的构件(如雨棚、阳台等)。 而设计中提到的“悬挑板”一般无具体外力作用,仅由于自身结构受力需要而具有“反拱”或“下凹”形状的板型,如楼梯平台的板、屋面板等等。
之所以说阳台不属于悬挑板的范畴,是因为其下部有可靠的支座,且可以看成是直接承重的。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楼面和屋面的上人部分,当作为永久性建筑布置时,可取为永久荷载,而当作为临时性建筑布置时,则应计入活荷载并采用相应的计算系数。 当作为永久建筑布置时,由上人和结构本身引起的楼面和屋面自重应全部由柱子承受;而作为临时建筑布置时,则只需将80%的自重由柱子承担,其余20%可以由基础承担。 在作为临时的办公用房,或者是其它临时性房屋的时候,阳台是可以不承重(下摆悬挑)的,此时它就是一个很好的雨棚了。而在住宅等永久性建筑中,考虑到结构安全,阳台必然要作为承重结构参与整体承载力的计算,因此它不是悬挑板,而是有支撑(柱网)的楼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