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违建怎么办?
首先,明确一点,无论是物业还是城管,都没有权利私自拆除业主的合法财物;如果有,就是违法! 作为业主,你可以做以下几点:
1.首先确认是否违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国家批准的设计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工程立项申请,经有权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的建设工程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由此,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该建筑取得建设审批的文件,如没有,则属于违建,可以向城建等部门投诉; 如果上述投诉无法解决,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违法建造人)将案涉房屋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2.其次确定具体侵权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物业仅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予以维护和管理。对于专有部分之外,物业是没有管理或维护的义务的,由此导致的损害应当由侵权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在起诉时一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最后,收集证据,准备开庭 由于拆违工作是政府主导下的行政行为,所以建议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也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可参考如下: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宣传牌、橱窗、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等户外设施,或者未经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同意,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下列违法行为,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四)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