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
一、如何计算被拆除房屋的损失? (1)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被征收人应当协助征收部门做好调查登记工作。 因此对于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其实际面积以及结构等基本情况是明确的。但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建筑年代、户型设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装修情况等等,这些因素的不同会导致房屋价值的差异,也就会导致赔偿标准的不同。但是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房屋价值的差异,都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2)搬迁费的补偿 对于临时搬出的房屋,政府应当支付相应的搬迁费;对于已经拆除的房屋,政府亦应支付一定的搬迁费。至于该费用的标准及计算方式,各个地区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
(3)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 所谓“临时安置”,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将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强制拆除,从而导致被征收人无房可住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居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标准,同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二、哪些情形下,被拆除房屋可能得不到补偿? (1)非法占用土地建的房屋 如果房子占用的土地是非法占用,那么房屋就属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违法建筑,在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2)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如果只是临时建筑而且已经超过批准期限,那么房子属于违法建筑,在拆迁时不能得到补偿。如果还没有到审批期限,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三、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首先要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拆迁方违法行为导致拆迁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那么拆迁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被拆迁人可以获取比拆迁补偿更高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