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拆迁阳台怎么补偿?

巴玥涵巴玥涵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一、如何计算被拆除房屋的损失? (1)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被征收人应当协助征收部门做好调查登记工作。 因此对于被征收人所有的房屋,其实际面积以及结构等基本情况是明确的。但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很多因素,包括建筑年代、户型设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装修情况等等,这些因素的不同会导致房屋价值的差异,也就会导致赔偿标准的不同。但是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房屋价值的差异,都不能超出合理范围。

(2)搬迁费的补偿 对于临时搬出的房屋,政府应当支付相应的搬迁费;对于已经拆除的房屋,政府亦应支付一定的搬迁费。至于该费用的标准及计算方式,各个地区会有所不同,具体可参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

(3)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 所谓“临时安置”,是指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将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强制拆除,从而导致被征收人无房可住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居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的金额及支付标准,同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相关规定。

二、哪些情形下,被拆除房屋可能得不到补偿? (1)非法占用土地建的房屋 如果房子占用的土地是非法占用,那么房屋就属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违法建筑,在拆迁的时候就不能得到任何补偿。

(2)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如果只是临时建筑而且已经超过批准期限,那么房子属于违法建筑,在拆迁时不能得到补偿。如果还没有到审批期限,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三、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首先要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因拆迁方违法行为导致拆迁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那么拆迁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被拆迁人可以获取比拆迁补偿更高的赔偿。

卫建华卫建华优质答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 第十条【评估委托】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权属、区位、用途等进行调查并公布,以供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对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拆迁人可以不进行评估; 有合法产权证及相应证明的房屋按市场交易价评估,作为补偿依据。 在北京,一般拆房时不会给一个准确的房屋价值评估结果,因为需要等装修评估完成后才能最终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和实际损失额。 北京目前的拆迁政策,是“先签协议后补偿”的原则,即签订协议书后3个月内支付全部款项(包括搬迁费),所以协议和评估报告的作用不同——前者是为了保障你按期迁出、后者是对你的财产权利的一种保证! 从你的问题看,你应该还没有签协议吧,那么现在就可以要求拆迁方拿出评估结论了,这样心里有个底,不然真签了的话可就真的被动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