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阳台高度是多少?
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第4.6节“采光”的规定,对中小学建筑(包括教室)的外窗有效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8;外窗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60%。 因此,对于普通教室来说,其外阳台的净高不宜低于2.1米;如果设置内阳台的话,净高不宜低于1.7米。具体可以参见下图。 上图是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所绘制的中小学教室平面布置示意图,可以看到小学普通教室的室内高度约为3.1~3.3m之间、普通中学普通教室的室内高度约为3.2~3.5m之间,而图中阳台的高度也基本与之对应。 如果要绘制更准确的阳台高度图,则需要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日照、风向、周围环境等情况来分析,因此无法给出具体的数值了。
另外,关于阳台的问题还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一般阳台的底部都会做成悬挑梁板以增加承载力并提高抗倾覆能力;而对于封闭的阳台,为了增加强度和刚度,在悬挑梁的下部会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垫板或锚固于墙体中的埋件作为悬挑梁底部的支座,该部分也会计入结构荷载计算和抗震构造措施当中去。 第二、一般来说,阳台是悬挑构件并且没有外墙包裹,因此在进行室外设计标高和室内设计标高的确定时,应分别考虑阳台伸出楼面的外侧边线处的设计标高,即应以阳台伸出楼面的外侧边线为界。 第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中对散水、明沟等构筑物与建筑物的关系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其中规定: 明沟底面至室外地坪的高差不大于0.15m,且不宜用于厨房、厕所及潮湿房间的散水; 无雨时排水量较大的场所可不设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