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加装卫生间合法吗?
现在一些楼上的住户为了方便自己而私自使用房屋结构图以外的地方,在上面加盖房屋。有的甚至会在此增设卫生间。这样做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吗?今天,上海华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为我们作详细的解说。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小区内部楼梯、房屋结构等的有关规定:
1、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承包合同施工,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使用劣质建筑材料,造成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赔偿。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装修人是房屋所有人、承租人的,装修工程完成后,装修人负责将施工中毁坏的原房屋建筑结构及附属设施恢复成购房时或者同意装修后的状态”。
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2010修订)第五十二条规定:“居住小区内设置的共用设施设备,由其管理人或者所有权人负责维护保养。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应当经权利人同意。因管理、维护保养不善,造成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权利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或者所有权人承担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权利人有权要求赔偿”。
律师指出,虽然根据上述规定,二楼以上住户对厕所等共用设施享有共用权,但也应有合理使用和爱护的义务,不能为了私人方便而随意更改房屋建筑的结构。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业委会可与相关利害关系人进行调解,要二楼以上加装卫生间的业主恢复原房屋建筑结构并承担恢复原状之前所产生的费用。若相关业主拒不履行上述义务,其他业委会有权以所有共有权益人(含二楼以上住户)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加装卫生间的业主承担恢复房屋原状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