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卫生间防水保几年?
根据建设部《住房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45号)规定: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前,装潢公司或者施工队应当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提供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说明以及施工合同等文件,并对现场装修情况等进行核查登记;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房屋的结构特点、所处环境、装修材料、工艺做法和功能要求等因素提出相应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包括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清单、施工工艺流程、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房施工作业,制作过程必须严格执行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有工程负责人和项目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各1人,负责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相应专业的施工管理经验和有效的岗位证书。项目专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流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的资料; (二)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施工蓝图四套;
(三)由设计院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工程量清单和材料预算书;
(四)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证书。 有分包单位的,还须提交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包工程的协议书。 第十八条在正常施工情况下,外墙装修工程完工之日起,其他装修工程竣工之日起,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满3个月,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室内环境的质量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第十九条因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