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结构内阳台?
这个问题简单,但很少有人问,我正好最近做项目涉及这块,因此专门看了规范,也总结了相关资料,就写一份长一点的解答。 先放结论,结构式阳台指的是位于建筑物结构的房间或空间的延伸部分,且其围护结构全部由承重构件组成。 具体的定义出自《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15第4.1.9条之四,关于这条规范的释义参见附录。 结构式阳台是相对于非结构式阳台来说的,二者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设置承重墙(或者柱)。对于结构式阳台,其围护结构(除门外)均为承重结构;而非结构式阳台,其围护结构为非承重结构。 因此从受力上来看,结构式阳台完全能够承载外挑阳台板的荷载,而非结构式阳台不能,应该采用轻钢龙骨隔墙等轻型、经济、合理的非承重墙体材料。
《住宅建筑规范》还给出了结构式阳台的另一个判定准则——是否计入建筑面积。 如果不计入建筑面积,则说明其不是结构性阳台,反之则是结构性的。原因也很简单,房屋计算建筑面积是为了计取相关费用,如果作为阳台的部分不计算面积,则意味着相关部门不会收取相关的费用,那么开发商必然不会将其设计成阳台的样子(多费钢筋混凝土却只计取少量面积,谁来做亏本生意)。所以,能不能把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作为阳台来使用,答案当然是不能。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结构式阳台还是非结构式阳台,都不能改变住宅的基本使用性能,即都要保证住宅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比如上面图中的阁楼,属于结构式阳台,因其具备完整的结构体系,因此可以作为使用空间来使用,但是应该注意防水、防漏的问题。
下图这种房子,在我国很少见了,它是将生活阳台一分为二后利用夹缝空间制作的厨房,由于没有排烟通道,因此不宜在这种环境下操作油烟机。 这是结构问题导致的缺陷,因此不可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