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怎么判定顶盖?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规定,建筑物的阳台包括封闭阳台和非封闭阳台; 下列项目应计算建筑面积: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米以上的楼层; 2.多层建筑物层高均在2.2米以上的部位; 3.挑楼、架空通廊、走廊、过道; 4.室外楼梯; 5.建筑物内大面积墙体;
6.门斗、挑廊、长廊、梯道等;7.建筑物间的封闭廊道;8.屋顶上的花园、花架、凉亭;9.建筑物外的门廊、门厅;10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电梯间、楼梯口、阳台、架空通的廊、露天游泳池;12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夹层。 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项目: 1.构筑物;如烟囱、水塔、贮油池、贮仓、地下人防设施不计算面积; 2.建筑物通道不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通道是指穿过建筑物的门斗、楼梯间、坡道、电梯井、吊梯、地面停车场、露天停车场等;
3.室外楼梯不计算建筑面积; 4.顶层隔热层、冷却层且高出2.2米的面积;
5.构筑物中的水箱、隔油池、光电转换装置、风力发电机底座等设施的建筑物部分不应计算面积;
6.玻璃采光罩、金属屋面(含采光板)及幕墙等建筑外围护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
7.与房屋相连的棚顶(如雨篷、阳台、露台)以及单独悬空的雨篷均不应计算建筑面积。